早年我在香港光明講堂講經,講堂上一副對聯,我記得很清楚 。上聯講的是夫妻是緣有善緣,有惡緣,冤冤相報。下聯寫的是,兒女是債,有討債,有還債,無債不來。這一副對聯,把人生究竟是什麼回事情統統寫清楚了,人與人之間就是,「恩、怨、討債、還債」。
人與人之間相處,就是一個緣分,緣分,有善緣,有惡緣。
早年我在香港光明講堂講經,講堂上一副對聯,我記得很清楚 。上聯講的是夫妻是緣有善緣,有惡緣,冤冤相報。下聯寫的是,兒女是債,有討債,有還債,無債不來。這一副對聯,把人生究竟是什麼回事情統統寫清楚了,人與人之間就是,「恩、怨、討債、還債」。
我們懂得這個道理,了解這些事實真相,無論跟什麼人相處,我們很清楚,很明瞭,就是這麼個關係。如果有恩,希望這個恩再加厚,如果有怨,怨要化解,這是智慧,這是真正的受用。
我們欠人家的債,歡歡喜喜還人家,別人欠我們的,一筆勾銷,不要了,常常存這個心,就是好心。常常行這些事,就是好事。
那麼由此可知,善福自己修的,自己得受用。禍福自己造的,自己不肯接受這個道理,不肯接受這個事實。人有恩於我,看他在小小不如意,就忘恩負義了,人有怨對我,念念在懷,總想報復,欠人家的債不還,人家欠我的,想盡方法去逼債,這是造罪業。這個罪業必定在三塗,你跟這些冤家債主,生生世世沒完沒了。 這是愚痴,這是佛法裡面講的,「可憐憫者」。
我們學佛學到哪裡去了,連這些道理事實真相都不了解,我們如何自求多福?
福報不是佛菩薩給我們的,不是上帝給我們的,也不是天地鬼神給我們的,
是自己求的?
種善因一定得善果,你造不善因,必定有不善的果報。這是教給我們,在日常生活當中怎樣做人, 怎樣處事待人接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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